一、即日起,取消隨報隨考制及開考後應於六個月完成測驗之制度,改採每個月開考1~2場次。
二、完成報名後,未於場次指定時間完成測驗視同缺考,無法退費。
三、若因不可抗因素,得向我們提出申請延後場次應考,並提出相關證明。
四、考生報名時得加購紙本資料(護貝後壓鋼印之紙本證書、紙本成績單),紙本資料將於測驗後一個月內寄發,若測驗未達標準亦可收到紙本測驗成績單,本加購為單次使用不得轉讓或留(挪)用。
五、特殊專案或團體報名得依相關辦法辦理之。
本修訂於2021年4月14日試務會議通過,並於2021年04月16日公告並完成相關修訂作業。
認證測驗報名連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