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方公告 一般公告 明逸認證講師申請辦法修訂公告 發布日期:2023-08-03 發布者:Jack Wang 瀏覽 1527 次 A− A+ 複製連結 列印 本次修訂條文說明如下: 一、「參加明逸認證測驗考試與學經歷審查標準」簡化敘述。 二、申請人應「無」下列所述之事項,將原第1項與第2項合併成"無教師法第14條規定"。 三、審查通過後,並完成繳費將進入製證程序,預計兩週工作時間核發數位證書及紙本證書。 辦法請參閱官方網站:https://twmie.org/modules/tadnews/page.php?ncsn=11&nsn=183